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媒体作用,加强和规范新媒体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学生记者在宣传舆论引导、校园文化建设及构建和谐校园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学校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驻学院学生记者(以下简称驻院记者)是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所在单位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二章 驻院记者选定与管理
第三条 驻院记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踏实,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具有较高的网络文明素养、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文字运用能力及沟通表达能力;
(三)吃苦耐劳,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大二年级学生为主,也可推荐其他年级学生,男女不限。
第四条 各学院推荐学生3-5名,并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本院驻院记者的指导工作。驻院记者名单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第五条 驻院记者每届聘期1年,在聘期内因某种原因难以承担工作的,需所在单位另外推荐替补人选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 驻院记者以所在单位管理为主,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对驻院记者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三章 驻院记者职责与要求
第七条 驻院记者工作职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做好所在单位与校党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工作;
(二)负责配合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各类征稿的收集、投稿工作;
(三)负责所在单位新闻线索、图文素材资料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所承办网络宣传任务的策划、组织、制作和报送工作;
(五)对学校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特色办学成果等的宣传报道,认真组织所在单位新媒体平台转发。
第八条 驻院记者要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宣传工作纪律,所投递稿件要客观、真实、准确,无版权争议,并保证提供图片、视频的质量。
第九条 驻院记者所投递的稿件,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至校党委宣传部。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条 校党委宣传部定期组织驻院记者开展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驻院记者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新闻宣传水平。
第十一条 驻院记者需按时参加校党委宣传部举办的相关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所在学院指导老师请假,并附请假条,交由学校融媒体中心秘书处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对具有对外宣传价值的优秀网络文化作品,校党委宣传部将大力向校外媒体推荐,并择优组织参与各类校级以上网络文化作品评选。
第十三条 校党委宣传部每年举行全校驻学院学生记者工作总结会,对本年度驻院记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校党委宣传部根据驻院记者的投稿情况、素材征集情况、参与学校宣传活动情况等,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记者”,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彰。
第十四条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指导老师、驻院记者的工作业绩作为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量、学生德育学分核算的依据。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