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时间:2023-03-01浏览:490设置

 

 郑州轻工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文明校园、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通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宣传和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精神动力。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传达、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协调和指导校内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指导学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协调和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校园环境规划、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五)负责对学校各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作的开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

(七)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

(八)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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