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和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教师[2014]305号)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和征文活动,大力弘扬我校教师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广大教师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学校在行动”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的相关要求
1.报送对象:校属单位。
2.案例要求: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案例名称、参评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
3、报送要求:各参加单位限报1件,请将案例整理后于5月20日前将纸制稿及电子稿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三、“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教师在行动”师德微故事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
1.征文对象:全校教职工。
2.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以教师自身经历的师德故事为主要内容,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注重细节,字数不超过800字,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2)。
3.比赛办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征集上报工作,组织初审后,择优上报校党委宣传部。各单位上报征文3-5篇,上报时认真填写《“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微故事征文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5月20日前送校党委宣传部(纸质稿件一套和加盖公章的登记表一份;稿件和登记表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竞赛组委会。
4.评审与奖励:省教育厅竞赛组委会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其它事项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
2.对在本次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及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择优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报》、校园广播上刊发。
3.本次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及征文评比由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承办,教育时报社协办。河南师范大学开通活动网站(http://www.htu.cn/sdzthd),活动的最新安排、通知等将会及时通过网站发布,请各单位及参赛人员注意查看。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寒
联系电话:0371-63556901
电子邮件: mahan@zzuli.ede.cn
报送地址:办公楼413
附件:
1.“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学校在行动”师德师风优秀案例模板
2.河南省“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教师在行动”师德微故事征文模板
3.河南省“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教师在行动”师德微故事征文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