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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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工作对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办公室设在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学工部部长、校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全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负责研究、起草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组织协调全校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事宜,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在全校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相关活动;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组织上一级文明单位各项创建、申报、评比、复查等;负责制订文明单位、文明教师、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的管理条例和考核办法,组织校级文明单位检查、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工作。

(四)负责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先进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督促和推动各单位加强组织、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

(六)安排和组织以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的活动,办理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七)负责审核发放精神文明奖。

(八)负责组织实施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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